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了《关于做好2023、2024年度发电行业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分配及清缴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工作通知》),对配额预分配、核定配额、配额清缴、保障措施等几个方面的工作予以安排,并发布了最新的发电行业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




关于《工作通知》内容节选


配额分配方法

2023、2024年度配额全部实行免费分配,采用基准法并结合机组层面豁免机制核定机组应发放配额量

豁免机制

一、机组层面豁免

燃煤机组不实行机组层面豁免
燃气机组实行机组层面豁免
二、重点排放单位层面超过配额履约缺口率上限豁免
实行配额履约缺口率20%上限豁免
对于重点排放单位初始配额量大于或等于重点排放单位核查排放量的80%,其重点排放单位核定配额量等于重点排放单位初始配额量

对于重点排放单位初始配额量小于重点排放单位核查排放量的80%,则实施重点排放单位豁免,即补发一定配额量,补发配额量为重点排放单位核查排放量80%与重点排放单位初始配额量的差值,补发后重点排放单位核定配额量等于重点排放单位核查排放量的80%,使其配额履约缺口率不超过20%

三、差异化开展配额分配

对涉司法冻结等存在明显履约风险的重点排放单位,以及方案发布时未足额清缴上一履约周期配额的重点排放单位,仅在核定阶段将其配额发放至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账户

四、配额调整

未足额清缴上一年度配额的,已预支(含个性化纾困)配额量的,以及存在其他需要调整配额情形的重点排放单位,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配额发放时予以调整

五、配额清缴

重点排放单位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通过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向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清缴与其发电设施排放量等量的配额(不含因购入使用电力产生的二氧化碳间接排放),以完成2023年度履约工作;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2024年度履约工作

六、配额结转

2023、2024年度不可预支后续年度配额,2024年度配额不可用于2023年度及以前年度的配额清缴

2019-2024年度碳排放配额结转方案

一、结转对象

2019—2020年配额、2021年配额、2022年配额、2023年配额、2024 年配额

二、时间安排

符合要求的重点排放单位可于结转通知书发放日至2026年6月10日期间,通过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提交各年度碳排放配额的结转申请


详情文件见:关于做好2023、2024年度发电行业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分配及清缴相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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